(一)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及外籍人士,但不含學齡前幼 兒。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以送件之電子郵 件寄件日期、傳真日期、郵戳為憑)。 (三)活動分組: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 組、大專校院學生組、外籍留學生組、社會人士組、教 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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