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1530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於本(104)年7月10日(星期五)舉辦「華人人力資源發展論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加。 |
說明: | 依國家文官學院104年6月10日國院交字第104060009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