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中小學校長協會與「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共同辦理「學校行政人員工會法精進種子講師培訓工作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中小學校長協會104年11月9日桃校協字第1040000015號函辦理。 二、本案訂於104年11月19(星期四)及11月26日(星期四)假本市元生國小辦理。 三、參與研習之相關人員,於不影響校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覈實核以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