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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游光明 - 教務處 | 2017-10-06 | 點閱數: 106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0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142417號函
暨該局106年9月29日文資物字第10630108302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5條、第66條之施行,協
助中央政府機關(構)、國立學校、國立文物保管機構及國
營事業辦理文物暫行分級工作,該局特委託逢甲大學辦理
「文物普查專業輔導中心及研習推廣計畫」,本(106)年
度規劃辦理文物普查建檔基礎課程及文物調查研究進階課
程,以培訓文物普查及暫行分級專業人力。
三、 本次文物普查進階研習班係接續文物普查基礎班課程,帶
領學員進入實際的田野場域中,將基礎班教學內容實際運
用,模擬演練普查工作之標準作業程序,以熟習文物普查
研究過程、增加實作經驗,並藉此培養「文物研究」基礎
能力,增進辦理文物暫行分級業務職能,請貴校辦理文物
暫行分級業務或文物管理相關人員報名參加,並請以課務 
排代方式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
四、 本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日期及地點:研習班分成兩場次辦理,各場次為兩天半
課程,辦理如下:
1、 中部場次:106年10月27、28、29日(星期五、六、
日),地點:統一鹿港文創會館、鹿港龍山寺。
2、 南部場次:106年11月3、4、5日(星期五、六、日)
,地點: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圖書資訊大樓1樓。
(二)報名方式:一律使用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06年10月19
日(週四)截止,請至該部藝文活動報名系統填寫報名
場次及個人相關資訊,網址:https://event.culture.
tw/BOCH/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7
0027。
(三)課程、交通及住宿等,請詳見簡章說明。
五、 需取得公務人員認證時數者,中部場、南部場活動結束後
各場次登記17小時認證時數;並分上午、下午兩次簽到退
。各場研習全程參與者,得由文化部文資局發予結業證書

六、 課程資訊洽詢專線:0921-387098許先生(鹿江文化藝術
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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