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國民小學107年度能源教育學藝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壹、活動依據
一、經濟部及教育部91年12月2日會銜發佈「加強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實施計畫」。
二、經濟部能源局107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計畫」。
貳、活動目標
一、藉由學藝競賽的方式,讓學生了解正確的能源觀念及知識,並激發學生的創作力及想像力。
二、透過評審的方式,選出優秀的作品並給予獎勵,培養學生的榮譽心及成就感。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桃園市政府教育
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執行單位:莊敬國民小學(107年全國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學校)
肆、參賽資格
一、1.桃園市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107學年度在學學生。
2.分為三、四、五、六年級四組
二、為提升本市國小學生能源知能及創意、鼓勵擴大參與,請市內國民小學24班規模以上者每校至少提供作品1件;未達24班規模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伍、活動內容
一、作品主題:創意海報設計,自訂與節約能源、能源教育、珍惜能源、用電安全、解能源種類、能源形式、能源轉換、節能減碳、能源與環境、能源與溫室氣體、生活節能、搭乘大眾運輸……等等與能源應用有關主題。
二、作品規格:各類畫紙均可,以四開紙張為(約38cm×53cm)為規格,平面、立體皆可,使用材料不限。以插畫、水彩、紙雕、剪貼…等方法為之,但不得使用現成或電腦之圖檔。
三、參賽人數:每件作品採個人創作,限1人完成,每件參賽作品限1名指導老師。
四、作品背面右下方需黏貼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請自行影印使用)。
五、請將作品依序排列,交換至莊敬國民小學許詩怡老師收,若為立體作品,請注意運送,送件需自行處理。作品經承辦單位收件後不發回,並得由主辦單位進行成果展或宣導使用。
六、參賽作品需具原創性,不得有抄襲、翻譯及改寫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若有違反之情事,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得獎,追回獎勵。
七、本比賽作品可配合學生之暑假作業實施辦理。
一、本局107年5月14日桃教體字第1070038797號函諒達併依莊敬國小107年5月15日莊小教字第1070002773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修正項目說明如下:
(一)第5點第1項:作品主題由「創意海報設計」更改為「創意立體海報設計」。
(二)第5點第2項:作品規格由「平面、立體皆可」更改為「立體海報」。
(三)第10點:經費來源由「本案經費由107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經費支應」更改為「本案經費由107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經費及桃園市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支應」。
陸、評選標準
一、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彙整後聘請專業人士進行評選。
二、評分標準:創意思考 30% 視覺效果 30% 主題表現 40%。
柒、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參賽對象之學生,請填妥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使用迴紋針、長尾夾或不傷及作品之膠帶,將報名表固定或黏貼於作品上。
二、收件日期為107年9月3日(星期一)至107年9月12日(星期三)
三、完成的作品、請將報名表連同切結書(格式如附件),以郵寄或親自送達的方式,送至桃園市桃園區莊一街107號,莊敬國小教務處,以利彙整及評選,逾期一概不受理。
捌、獎勵辦法
本競賽分為三、四、五、六年級四組,各組獎項及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壹位,頒發新台幣參仟元禮券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貳次 。
二、第二名貳位,頒發新台幣貳仟元禮券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三、第三名參位,頒發新台幣壹仟元禮券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四、佳作伍位,頒發新台幣伍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張。
五、各組同校前三名最多錄取兩件,餘列佳作。
六、如作品未達水準,則從缺。
玖、注意事項
一、每件作品由1人創作,且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每校報名送件數40班以下各年級各一件,40班以上以各校班級數的10%為限(無條件進位)。
二、請勿於作品任何地方書寫姓名或加註代表個人之圖案或記號。
三、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翻譯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且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出版或獲得其他競賽獎項(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並需簽立切結書,如經發現參賽者違反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品,並公告違規事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四、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得將參賽作品以不限時間、地點、次數作為公開推廣之用。
五、凡經審查得獎之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作品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得獎。
拾、經費來源:本案經費由「107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經費」支應。
拾壹、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依成效擇優敘獎。
拾貳、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桃園市桃園區莊敬國民小學 教務處
聯絡人:教學組長 許詩怡
電話:3020784-211
傳真:3022953
地址:33046桃園市桃園區莊一街107號
拾叁、附則: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