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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1-08 | 點閱數: 303
說明:  
一、 依客家委員會110年1月5日客會文字第1096102033號函辦理。
二、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第一線推動客語教學者及學校踴躍申請,爰旨揭2項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展延至110年2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檢附客家委員會來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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