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資訊 陳致諭 - 學務處 | 2022-03-04 | 點閱數: 191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1001896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主旨: 有關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辦理「111年表揚全國績優女童軍團」實施頒授辦法一案,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3月2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09號函辦理。
二、 本案欲申請者請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逕送(寄)至桃園市女童軍會(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辦理,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0983-941789、03-3464304。
四、 旨揭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