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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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189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主旨: | 有關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辦理「111年度服務獎章」推薦頒授辦法一案,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3月2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07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欲申請者請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逕送(寄)至桃園市女童軍會(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辦理,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三、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0983-941789、03-3464304。 |
四、 | 旨揭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